来源:蒙格斯报告

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也给全球收入分配带来新一轮的挑战。数字经济发展不仅改变了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更从互联网、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人工智能三方面深刻影响收入分配格局,其主要在要素收入分配、城乡收入分配、地区收入分配、性别收入分配、技能收入分配对我国产生影响。应在发展数字经济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数字经济发展的质量;积极弥合可能存在的数字鸿沟,推动数字普惠进程;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和数字素养,以数字经济推动收入分配合理化。

来源:公众号“开放导报”,文章来源于《开放导报》2024年第4期,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者:罗长远,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教授;万斯语,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

引言

收入分配是经济学永恒讨论的议题,收入不平等更是近些年来全球经济越发凸显的棘手问题。大多数国家将增长与效率作为经济发展的首位,却忽略了公平的重要性,从而产生了全球收入不平等的问题。1980年至今,世界范围内的基尼系数居高不下,持续稳定在0.7左右,最富有的10%人口的收入占全球总收入的比重超55%;各国收入不平等的指标大多呈现出上升趋势。

与此同时,近年来,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崛起,5G互联网、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产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了全球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2023年)》显示,2022年全球51个主要经济体的数字经济规模为41.4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46.1%,同比名义增长7.4%,显示出全球数字经济强劲的增长势头与日益凸显的重要地位。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加入数字经济浪潮,高度依赖于数据算法、电子通信技术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逐渐加剧了全球竞争。

数字基础设施和核心技术水平的差距带来了“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了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美中欧为首的第一梯队不断扩大数字经济的体量规模和应用领域,深化与实体经济各产业的融合,获得数字经济带来的高效与便利;而中东和非洲等部分地区连最基本的上网条件都无法保证,更不必提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的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在全球收入不平等始终存在且不断加深的背景下,数字技术的进步和数字经济的发展为全球收入分配创造了新机遇,也带来了新挑战。数字经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几何?应该如何应对?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数字经济发展与全球收入分配

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核心是不断更迭的数字技术,数字技术的进步不仅改变了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更从互联网、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人工智能三方面深刻影响收入分配的格局。

(一)互联网

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无疑是促进经济社会进步的强大动力。首先,互联网大幅降低了搜寻成本,简化了获取信息的流程,为沟通交流与信息传递提供了便利。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信息受到地域、时间和媒介的限制,进而降低了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公平。经济学的经典理论总是假设在理想化的市场中,消费者和生产者都拥有完全信息,然而在现实中信息壁垒始终存在,严重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

信息不对称和信息风险会提高交易成本,掌握更高层次信息的一方更容易取得优势地位,但互联网能够很好地缓解这一问题,提高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竞争度(杨东,2015)。而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的运用,不但优化了工作流程,提升了企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而且带来了“互联网工资溢价”(Krueger,1993)。

一方面,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可将劳动者从传统劳动领域中解放出来,从事更具创造性、附加值更大的工作,工资收入也随着工作效率的提高而提高;另一方面,随着新技术的普及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劳动力市场对互联网使用者的需求日益增加,从而提高了其工资议价能力。

其次,在互联网的浪潮下,海量的信息与资源也为人们提供了众多在线学习和培训机会,促进了人力资本水平的普遍提升。信息技术在现代教育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越来越多的课程能够通过慕课的形式在全球范围内传播流行,极大地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时空界限。在新冠疫情背景下,2020年在线教育用户规模更是迎来了爆发式增长。通过在线教育平台和数字资源库等渠道,无论是学生还是职业人群都能够接触到最新、最全面的知识和技能,进而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这种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会直接反映在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上,从而有利于提高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增强其议价能力,相应推动劳动要素报酬水平的提升,缩小劳动和资本的要素收入差距。

再次,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媒介,也有利于改变传统的经济模式,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一方面,互联网产生了众多与信息技术相关的高技术新兴产业,催生出对高科技人才需求更大的就业岗位。另一方面,互联网也促进了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进行深度融合,如制造业中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生产管理,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减少资源错配和促进创新的方式提高制造业生产率(黄群慧 等,2019)。原有的行业收入分配格局随之被调整,从而缩小行业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但同时,互联网也正凭借其规模经济的优势与网络外部性,使“赢者通吃”的垄断成为可能,加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在传统市场中,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往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般处于垄断竞争的状态。然而在数字市场中,企业能够依靠数字平台的网络效应实现迅速扩张,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掌握个人使用数据的方式对用户个性化画像,进行“大数据杀熟”,实现数据垄断和流量垄断(苏治 等,2018),很多互联网巨头企业也因此多次被反垄断调查。近年来,学术界也开始越来越关注这一现象,最有代表性的是Autor et al.(2020),其指出无论是全球化还是技术进步,都将市场份额推向行业中生产率最高的企业,带来了超级明星企业(superstar firms)的诞生和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导致垄断和收入分配失衡。因此,为了发挥市场竞争在推动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强化互联网经济的反垄断监管成为大势所趋。

(二)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

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金融资源的配置和供给方式,最重要的是有效缓解了弱势群体面临的金融约束。无论是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还是低收入家庭的借贷约束,往往都是由其征信信息缺失多、风险承受能力弱、未来发展不确定性大等特征造成的。因此,传统金融机构不愿意向偏远和贫困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或收取较高风险溢价,传统金融难以服务中小企业和不发达地区(谢绚丽 等,2018)。

但相比之下,高收入群体反而更容易获得低成本的金融产品,恶化了不平等的状况。而数字金融的发展,能够使金融机构通过数字化技术,加强数据要素的市场化应用,帮助降低其运营成本,拓宽金融服务半径(黄益平和黄卓,2018)。同时,通过下沉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降低了相对弱势群体获取金融资源的门槛与成本(李建军和韩珣,2019)。

从企业角度来看,数字技术能够通过捕捉企业生产交易等经营活动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给企业增信,大幅降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改善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而从家庭角度来看,金融服务门槛的降低增加了家庭的创业机会,信用约束的缓解平滑了跨期间的储蓄和消费,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方式便利了居民的日常消费,促进共同富裕。可以说,数字金融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收入的不平等。

但必须指出,数字金融的普惠性效果是存在约束条件的。数字金融作为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的应用,同样存在一定的门槛。尤其对于低收入家庭和一些老年群体而言,基础金融能力低、对数字技术的理解能力差、互联网接触程度低等因素的存在,反而使数字金融成为恶化其收入地位的推手。因此,如果数字金融产生的福利效应向具有优势地位的人群或是金融资源丰富的地区倾斜,即数字鸿沟的产生,就会进一步扩大收入差距。

(三)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以下简称“AI”)是数字经济时代最受关注的技术,甚至被认为其有可能开启新一轮的科技革命。随着AI技术应用场景的不断落地和应用空间的不断扩大,有关“AI是否会替代人类”的忧虑也甚嚣尘上。根据熊彼特提出的“创造性破坏”观点,每一次大规模的创新都将淘汰旧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只有破坏原有旧的经济结构,才能创造出新的结构体系,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虽然AI确实能够有效替代传统的人力劳动,但这种替代并非简单的减法,它在削减某些工作岗位的同时,也催生出对新技术和新工作任务的需求。基于现有文献的观点, AI对收入分配的总效应可分为替代效应、生产力效应和工作创造效应三类,而最终结果则是三者的综合作用无法一概而论,更重要的是结构性的分析(Agrawal et al.,2019)。

首先,AI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对传统工作岗位的替代。尤其是在那些重复性高、简单常规的脑力劳动任务中,例如财务、律师、行政等白领工作,AI展现出强大的比较优势。研究发现,全球近40%的就业将受到AI的影响,在发达经济体中这一比例甚至达到了惊人的60%。

在中国,受AI替代效应的影响,中等收入群体人数预计到2025年将减少2200万人,到2035年减少4200万人。而AI的替代效应也存在明显的异质性,从行业分布上看,制造业的可替代风险远高于服务业,经济会向中高端服务业转型(郭凯明,2019);从技能水平上看,AI对低技能劳动力的冲击更大,这种非对称的影响也会进一步加剧技能收入差距。

此外,在AI替代人类的过程中,最大的受益者是资本。这是因为AI这类高端先进技术往往掌握在少数科技公司或资本家手中,资本所有权的集中加剧了转型中的贫富分化。

其次,AI技术的应用有利于提高总体生产率,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社会总体福利的提高(陈斌开和徐翔,2024)。由于AI能够节约劳动力的投入,一方面,企业的生产成本降低,而竞争性的市场环境限制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成本的降低往往直接导致商品价格的降低,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提高,产生收入效应;另一方面,企业有扩大生产规模的激励,有利于增加就业,提高工资待遇。对于劳动者本身,AI技术下的大语言模型也能够节省劳动时间,实现部分工作任务的自动化,提高个人工作效率。因此,从生产力效应出发,AI的发展反而有利于劳动要素的收入分配。

再次,AI的发展也创造了一系列新职业,如AI训练师、算法工程师等。世界经济论坛预测,未来五年全球将出现6900万个新工作岗位,其中大部分与数字技术相关。现有文献认为,这种对新工作的创造效应若能持续,即使受到了自动化进程的冲击,就业和劳动收入份额仍能保持长期的稳定(Acemoglu and Restrepo,2018)。

它也会赋予传统岗位新的工作任务,例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的出现,使原有职业的工作重心转移至对人际交往和创新性要求更高的部分。这些新职业和新任务的涌现展现出了对不同技能水平的多样化需求,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并且能够刺激他们提高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从而给收入分配带来积极影响。

数字经济对我国收入分配的影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面临的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不平衡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区域和群体的不平衡上,尤其以收入差距为甚。随着中国数字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数字经济收获了显著的成果,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与我国收入分配息息相关。

(一)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

相比资本要素,劳动要素收入是中国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反映普通劳动者共享经济增长成果多寡的重要指标。提升劳动收入份额是改善初次分配不平等、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一章强调,“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完善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中国在过去20年间经历了劳动收入份额的U型变化,尽管2000年以来中国劳动者报酬占收入法核算的GDP比重均低于50%,但以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为转折点,劳动收入份额出现了震荡回升。这一止降回升的过程中,部门内偏向型技术进步冲击的解释力度最大(张军 等,2022)。鉴于数字技术也会对资本和劳动要素产生偏向性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同样深刻影响着中国的要素收入分配问题。

关于数字经济对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现有研究并未得出一致结论。一方面,数字技术革命使中间层岗位更易被替代,就业结构朝两极化调整,初次分配中劳动份额随之下降(蔡跃洲和陈楠,2019)。大量传统就业岗位被自动化技术所取代,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减少,从而降低了整体就业率和劳动收入份额,且AI等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本质上是资本深化的过程,这种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率提升会进一步提高资本要素的回报率,从而扩大劳动和资本要素的收入差距(Autor,2014)。

另一方面,郑浩天和靳卫东(2024)认为,数字经济的发展虽然改变了不同技能劳动的工资结构,但由于企业技能工资结构升级、绩效改善等原因,总体上仍提高了平均工资率。根据欧拉定理,劳动收入份额由平均工资率和劳动生产率两部分同时决定。短期内数字经济的产出时滞和就业总量扩容导致了“生产率悖论”,使得劳动生产率增速慢于平均工资率增速,从而提高劳动收入份额。但长期来看,当数字经济完成在各产业生产网络中的扩散融合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劳动生产率也将随之显著提升(程文,2021)。此时,劳动收入份额则可能再次因数字经济的发展受损。

(二)对城乡收入分配的影响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发展经济学中重要的理论,也是中国经济社会状况的真实反映。中国的基尼系数常年维持在0.46—0.47区间,其中收入差距主要来自城乡差距,低收入群体多聚集在农村地区。为实现共同富裕,政府出台了不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012年的2.88下降至2022年的2.45,城乡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其中,数字经济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其一,数字技术有利于降低城乡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打通城乡间的物理间隔。互联网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快速普及,由2013年的28.1%增长至2020年的55.9%,为农村居民参与数字活动打下坚实基础。农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是农产品的销售,数字经济下,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在线销售农产品提供了可能。在“数商兴农”工程的指导下,各地大力推动农村电商的高质量发展,建立起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加速了农副产品进入直播带货潮流的步伐,有助于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根据商务部数据,2023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2.49万亿元,是2015年的7倍多,远高于全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体增速。

其二,数字经济缓解了农村居民获取金融资源的困难,促进资本要素在城乡间的均衡配置,提高农村居民享受的金融服务数量和质量。除了中小微企业,融资约束也是农村地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大限制,这种约束源于多个方面,包括传统金融体系的覆盖率低、农村居民信用记录不足等。张勋 等(2019)指出,数字金融能够促进农村居民创业,尤其是那些低收入和低社会资本的农村家庭,从而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利于改善中国整体的收入分配状况,促进包容性增长。

截至2020年底,全国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已达99.96%,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可及性得到显著提升。手机银行、线上银行等数字化金融服务拓宽了农村居民获取金融支持的途径,以分散化、小额资金为特征的新型金融产品满足了农村居民的借贷需求。

然而,数字经济发挥的作用效果也受制于农村地区较为薄弱的基本条件,如数字基础设施不足、人才储备欠缺、农村居民难以理解和应用数字技术等。尽管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逐年提升,但与城镇之间仍存在将近20%的差距,而数字基础设施的城乡不平衡势必加剧数字经济发展的城乡不平衡。数字经济发展愈快,城乡数字鸿沟带来的负向影响会愈加凸显,可能阻碍农村相对于城市经济发展的跟随步伐。为弥补这一差距,我国近年来实施了“数字乡村”“宽带中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大力推动农村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地区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互联网+农业”模式下大数据、AI等数字技术将大规模应用于农业生产。

(三)对地区收入分配的影响

除了城乡差距外,地区收入差距也是中国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一个重要体现。东部地区依托其沿海优势,以相对较小的地域面积集聚了大量的人口,贡献了中国一半以上的经济增长。但近十年,随着新发展格局的不断优化布局,中国区域发展的相对差距正持续缩小。中部和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由2012年的21.3%、19.6%提高到2022年的22.1%、21.4%;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速连续多年高于东部地区,东部与中西部地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分别从2012年的1.69、1.87下降至2022年的1.5、1.64,体现出区域发展逐渐增强的平衡性。

作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动力,数字经济也在区域协调发展中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方面,数字经济大力推动了中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程。这不仅有利于中西部地区立足自身比较优势,加速发展特色产业,更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打下了坚实基础,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中西部地区传统产业占比大,因此对于这些地区而言,产业数字化比数字产业化更加重要。西部地区通过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加快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如电力跨省区外送占比达到全国70%以上,“西气东输”累计输送天然气超过7000亿立方米;而中部地区依托数字技术,也建设了大量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和高级产业基地建设等。可以说,中西部地区自然资源丰富这一最大优势被数字经济完全激发出来,抢占了不同于东部地区发展方向的“数字经济新赛道”,有助于提高当地收入水平,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有利于加速数据要素在区域间的自由流动。这种流通不仅加强了区域间经济活动的相互依存性,还极大提升了沟通效率,产生空间溢出效应,从而影响地区之间的分工与合作(赵涛 等,2020)。数据是数字经济发展中的核心生产要素,也是中西部地区相对薄弱的部分。

2022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全面启动“东数西算”工程,旨在利用西部地区相对过剩的算力资源,承接东部地区旺盛的算力外溢需求,从而推动东西部在数据要素上的供需高效匹配。这一举措不仅便利了数据要素的跨域流通,还能够推动数字产业链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吸引上下游企业落户并雇佣当地劳动力,促进区域工资水平的提高,从而缩小地区收入差距。

但从总体上看,中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相比东部发达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数字产业基础还较为薄弱,数字经济产业链条规模较小,数据算力、数字人才等重要发展要素仍较缺乏,制约了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地区收入差距有可能因数字鸿沟反而被拉大。因此,应为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地制定数字经济发展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加大中西部地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大力引进高素质数字型人才等举措(杨慧梅和江璐,2021)。

(四)对性别收入分配的影响

中国在劳动力市场上一直面临较为严重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尤以就业性别比例失衡为甚,《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显示,城镇单位女性就业比例明显低于男性。收入差距上,城镇女性劳动者的平均薪酬水平也仅为男性的80%左右。但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为推动性别平等注入了新活力。

首先,数字经济促进了就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有利于女性的灵活就业。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弹性化的工作选择,一方面,远程工作、居家办公成为常态;另一方面,临时工、小时工等灵活工作形式有助于缓解失业的燃眉之急。相比于男性,女性更看重工作和生活的平衡,更愿意为可控的工作安排和灵活的工作时间买单(Wasserman,2023)。因此,数字经济下的灵活就业更符合女性的偏好,这种平衡也有助于降低女性的工作和生活压力,从而改善其职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表现。

其次,数字经济带来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力需求,女性可供选择的就业机会增加。生产方式的变革也有助于非专业女性将传统的生活技能商业化,提高她们的创业机会。在互联网领域,女性创业者比例已达55%,初步形成了“互联网+女性创业”的服务体系。这一环境也涌现出了大量女性友好的新就业模式和职业,例如电商直播、网络客服、人工智能训练师、全媒体运营师等。数据显示,村淘电商主播中女性比例为53%,支付宝人工智能训练师中女性比例为62.3%,云客服中女性比例则达到了72%。

再次,数字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更加平等多元化的就业选择,有助于打破传统的性别角色分工,促进性别平等。传统性别角色强调女性负担家庭责任,不鼓励就业(张川川和王靖雯,2020)。而数字经济的发展则有利于打破这种传统产业对性别的限制和歧视,弱化了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降低了女性对“男主外、女主内”分工的依赖,鼓励女性从家庭劳动中解放出来,积极参与劳动力市场。

但同时,性别数字鸿沟仍是全球数字化进程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全球范围内,未能使用互联网的女性比例比男性高出17%,阻碍了女性对数字技术最基本的获取与使用。性别刻板印象依旧存在,女性在信息技术领域的代表性不足。STEM(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领域中,全球女性所占比例为29.3%,其中亚太地区仅为23.9%。因此,女性更容易被排除在AI等数字技术的研发周期中,限制了她们在数字经济中的参与程度。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就特别强调,要“在解决性别数字鸿沟等新挑战上有所作为”。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也提到,要“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女性科技人才”。

(五)对技能收入分配的影响

“技能溢价”也是造成中国收入差距的一大重要因素,即高技能与低技能劳动力的工资水平之间存在显著差距。2008—2014年,中国高级管理者与低层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扩大了7.8倍。现有研究多从偏向型技术进步理论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Nelson and Phelps(1966)认为,高技能劳动力能够更快适应新技术,学习新知识;Griliches(1969)提出了“资本—技能互补”的假说,新技术本身与技能水平具有互补性;Acemoglu(1998)则提出了内生性的技术偏向理论。这为分析数字经济对中国技能收入差距的影响提供了理论依据,技能偏向性的技术进步虽然会促进所有劳动力的工资水平提高,但对高技能劳动力的工资水平提高得更多,从而加剧了技能收入差距。

数字经济在发展过程中与实体经济进行了深度融合,加速了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就业市场的弹性有所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服务业就业比重的提升,就业服务化的趋势加速。平台共享型经济产生了大量第三行业的新兴工作岗位,例如直播带货主播、自媒体博主、外卖骑手等,有利于吸纳低技能人员。

然而,由于数字经济发展是一种技能偏向性的技术进步,更可能带来的是技能收入差距的扩大。数字技术创造了更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工作岗位,不仅加剧了就业市场的结构型分化,也传导到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上。企业依托数字技术的应用实现规模的扩张,主要增加的是对专业化、高技能水平人才的需求,高技能劳动力的工资议价能力相应提高,因此数字经济对高技能劳动力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作创造效应和生产力效应。而中低技能劳动力主要从事的是简单体力劳动和重复性常规工作,更容易被工业机器人和AI等数字技术替代,因此替代效应起到主要作用(王永钦和董雯,2020)。这使得数字经济对高低技术劳动力产生了非对称的影响,加剧了技能收入差距。

此外,老年人也是数字弱势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老年人学习能力弱、对新兴事物接受程度低,容易被孤立在数字应用之外;另一方面,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不高,消费对象较为单一,反而更容易被忽视其与年轻人不同的差异化需求,形成“银发数字鸿沟”。

以数字经济推动收入分配合理化的对策

(一)在发展数字经济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数字经济发展质量

首先,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协作融合,加快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进程,建设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挖掘传统优势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的潜力,赋予传统产业数字新活力。激活就业新形态,为劳动者灵活就业、柔性就业创造空间,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动。其次,关注数字技术生产下的收入分配问题,推动全球层面的包容性增长。提高数字经济时代劳动者的议价能力,积极拓宽劳动收入渠道,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按要素分配的政策和收入保障制度,深化劳动力市场改革以促进收入再分配。再次,规范大平台企业的垄断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强化平台经济垄断的监管和规制,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维护消费者和劳动者等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弥合可能存在的数字鸿沟,推动数字普惠进程

首先,着力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建设质量,完善信息终端和服务供给。加快乡村数字化转型步伐,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化农村地区网络覆盖,提升农村数字治理水平。加强较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因地制宜地统筹规划,探索数字经济与本地优势产业的融合要点。其次,发挥数字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利用空间溢出效应,促进各地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跨地区的协作分工,缩小地区差距。深入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实施,促进数据中心由东向西梯次布局、统筹发展,弥合中西部与东部地区的数字鸿沟。再次,降低相对弱势群体接触数字经济及相关技术的门槛和成本,提高数字技术普及率,提升数字素养与技能。深化数字普惠服务,加强弱势群体信息服务保障,优化信息服务消费体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数字红利。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人力资本水平和数字素养

一方面,完善数字教育体系,重点在较落后地区引进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培养高水平人才队伍。制定针对性的人才扶持政策,利用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式,调动企业培训劳动者技能的积极性,减少数字技术冲击下的劳动力市场摩擦和结构性失业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数字科技研发投入,支持科技成果产业转化,促进技术更新迭代。发挥产业政策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数字技术“卡脖子”攻坚,构建数字科技创新生态。促进数据和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多层次交流体制,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健全数字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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