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官网公示多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简称: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等四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80万元,同时,包括副行长在内的三名相关责任人也遭到处罚。

具体来看: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因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四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罚款180万元。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副行长陈海华对光大银行无锡分行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6万元。

光大银行无锡分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陈春对光大银行无锡分行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5.5万元。

时任光大银行无锡分行江阴支行客户经理单华杰对光大银行无锡分行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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